问题 | 精神病患者离婚法律规定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身患精神疾病的人士而言,倘若他们正处于精神状态稳定期间,且在此情况下自愿选择离婚,那么可以通过签署相关的协议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达成离婚目的。
然而,若是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并无法正确认识自身行为性质的情况,通常需要首先对监护人进行替换,然后由新任的监护人为其代为参与离婚诉讼程序。 当法院审理这类型的离婚案时,主要会依据夫妻之间情感是否真实出现了破裂为审判依据。 若因涉及到精神疾病因素而导致原本稳定的婚姻关系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也未能有效维护夫妻关系,此时应该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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