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夫妻中的某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离婚过程,相较于普通的婚姻解除程序具有独特之处。
具体而言,若该患病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即在精神状态相对稳定时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解決纠纷。 但是,倘若该人的病情已经严重到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程度,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只能借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处理。 而在此类诉讼离婚案件中,法庭需要充分衡量患者一方的生活需求及疗愈状况,并据此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关键议题作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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