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年前的寻衅滋事罪还追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现行的刑法制度中,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普通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通常为五年;对于情节较重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则设定为十年;而对那些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则定为二十年。然而,当涉及到被判定为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等重大刑事案件时,其追诉期限将不再受到任何限制。然而,若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那么追诉期限将会从犯罪行为被发现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计算。关于寻衅滋事罪的严重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因此,针对八年前所犯下的寻衅滋事罪行,是否应当进行追究,需要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是否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同时也需要判断是否存在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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