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断是否应予离婚时,主要依据是确认夫妻之间感情关系是否已然达到破裂的程度。
倘若男方能够向法庭提交足够的证据来证实婚姻中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况,例如重婚或是正在与他人维持长期的非法同居、在婚姻生活中频繁施暴或者对家人进行冷酷的遗弃、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后仍不知悔改、以及由于感情冲突导致分居已经超过两年等等,那么法庭将大概率地做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反之,若证据尚无法有效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女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庭有可能会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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