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离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因情感不和而导致分居两年以上时,通常便满足了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条件。
然而需明确的是,分居期间夫妇双方理应处于彼此不再承担夫妻责任与义务的境况之中。 值得强调的是,仅有分居行为并不能自动引发离婚,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婚姻关系的解除。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将全面权衡夫妇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