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启动离婚诉讼程序时,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并详细准备所需材料:首先,请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二代身份证;
其次,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再次,准备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诉讼状文本,以阐明案件性质和请求事项; 第四,为凸显夫妻之间已经破裂的感情基础,请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最后,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请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若涉及财产分割纠纷,也需要提供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不动产所有权证书、机动车辆驾驶证等。 总而言之,为了确保您的诉讼请求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持,请务必竭尽全力且逐项详细列出所有能够支持您主张的关键性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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