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赔偿问题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过程中,当事人可能有机会获取的各类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首先是由于被告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由于被告具有与第三人持续稳定地保持非法同居关系的行为举止与其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再次是由于被告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对其配偶和子女造成身心伤害和遭遇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最后是由于被告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在此基础上,若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犯下如婚前隐瞒疾病史等重大过错行为,从而引发离婚的法理后果,无过错的那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向法院提起针对被告的损害赔偿申诉。 例如,当某一方在婚姻生活中被另一方体罚或身体受到严重侵害,在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之时,他/她便可合法要求施害方作出赔偿。 另外,若某人藏匿、转移、出售、摧毁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者故意制造虚假的债务来侵犯另一半的合法权益,那么对做出这些恶意行为的一方就应减少甚至被剥夺应分配到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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