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分居两年一定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隔两地长达两年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解除这段婚姻关系。
事实上,仅仅凭借分居这一点并不能作为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绝对依据。 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因为工作或者学习等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选择分居生活,这种情况并非完全因为感情上出现了问题所导致的,那么法院很有可能并不会基于此种情况来作出离婚判决。 但是,如果确为由于感情疏远、不合甚至矛盾严重到无法调和的地步从而造成两人长期分居达到了两年之久,经过法院多次深入细致的调解后仍然无效的话,那么法院则应该裁定允许对此段婚姻予以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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