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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