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出庭能委托给律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诉讼这一议题上,通常情况下,任何当事方都必须出面亲自参与庭审,然而在某些特例中,他们却能够选择委任代理律师代为出席。
例如,如果遇到了诸如健康、工作等特殊因素而导致其不能亲临现场,那么就需要向法庭递交一份详细的文字声明。 然而,如果涉及到的是身份关系的确立或认证,或是证据资料的确认方面,当事方仍然必须亲自出席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因为对于离婚这样高度敏感且复杂的案子来说,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夫妻之间感情的是否破裂、财产分割的合理性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等,所以当事方亲自出席庭审对案件事实的清晰度和争议的妥善解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