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有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一方对婚姻关系的破裂负有责任时,即如果该方存在诸如重婚行为、与其他人非法同居、肆意施行家庭暴力、虐待残害家庭成员或是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过错行为等情况,那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将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遭受损害补偿的请求权。
这种制度的设立与建立,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无过错方能够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获得公正合理的经济利益损失補偿,从而更好地保护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维护社会中的公平和正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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