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夫妇申请离婚程序的处理方法较为复杂。
若患者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当他们精神状态处于正常水平时,具备有独立决策以及处理婚姻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此时便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向法庭提起诉讼两种途径来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对于那些无法完全辨识自身行为,甚至失去自我意识的重度精神病患来说,往往需要经由诉讼离婚的手段进行解决。 在此过程中,需要由他们的监护人扮演法定代理人这一角色,代理参与整个法律流程。 而司法部门则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定是否同意离婚请求,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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