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关于分居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综上所述,影响离婚得到认可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假如夫妻间因为情感不和谐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了两年,那么其中一方向当地法庭提出离婚请求并经调解后依然无效的话,收到请求的地方法庭将会判定离婚生效;
其次,如果在地方法庭做出裁决婚姻关系不予解除的决定之后,夫妻双方仍然保持着分居状态达到一年之久,那么其中任何一方再一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地方法庭将会予以批准; 最后,当有一方被宣布处于失踪状态,其配偶发起离婚诉讼时,这种情况下地方法庭也会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请注意,夫妇间的长期分居行为并不等同于自动离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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