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当夫妻双方无法继续和睦相处并且已经实际分居长达两年之久时,即便其中有一方仍未同意离婚,另一方依然有权通过起诉至法院的方式来进行离婚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离婚诉讼将会由法庭来进行裁决和处理。 假设这对夫妇确实是由于情感上的问题而选择分居两地的话,那么只需相关方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之间的分居事实及分居时间超过两年,那时即使经过法院的努力调解后仍无效果,法官也需要依法做出离婚的最终判决。 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法律条文,可以明确看到,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如果因情感不合而分居达到了两年以上,经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仍然未能达到预期成效的话,法律应当批准该离婚请求并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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