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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居怎么认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案件中分居关系的确立,通常需符合如下几项核心要件:首先,需证明夫妻双方在事实上已经不再居住于同一处住所;其次,此类分居状况的产生并非由工作、学业等短期因素导致,而应归因于情感裂痕等长期性因素;最后,需明确夫妻双方在主观上都存在着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并拒绝履行夫妻间应有责任与义务的意愿。值得强调的是,仅限于分床但未分房,或偶尔返家等情形,一般并不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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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6: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