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有在当双方因为常规家务事务而产生的频繁性的争执与矛盾超出正常范畴时,才有可能被视为进入离婚诉讼并且期望获得赔偿的条件之一。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如果仅仅在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微小的纠纷,尚未达到能够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严重程度,那么这些都无法成为要求赔偿的合理依据。同样地,由于一方在个人职业生涯中的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其他自身因素所引发的经济损失,也并不属于可以申请赔偿的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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