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与首次诉讼几乎无异。
首要步骤即为精心筹备好起诉书以及关联证据,其中涵盖了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重要依据等等。 接下来,将上述材料送至有权审判此案的法院进行备案。 法院正式收到并受理后,会协调安排一场公开的庭审过程。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各自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也需要接受对方的质疑和反驳。 最后,法院会针对所有证据及辩论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最终作出判决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的案件,法院裁决离婚的可能性相较于初次诉讼有所提高,然而这仍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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