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不同房起诉离婚有没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期间不进行性生活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被视为诉讼离婚的一项缘由,然而,法院最终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要素乃是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能否得到实质性的破坏。
若仅以缺乏性生活为单一原因,则需结合考虑诸多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例如,夫妇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或是是否暴露出严重的人际纷争等等。 当此种状况严重损害了夫妻间的情意基础,进而导致情感关系走向破裂时,法院才有可能依法判定离婚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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