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离婚一方不同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当事人坚决反对离异事宜,然而另一方却强烈希望借助法律途径实现解脱,那么该后者便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深思熟虑的评估,进而判断双方的情感关系或已达到无法修复亦或是难以维持的程度。 例如,倘若婚姻中有任何一方持续犯有如重婚、家庭暴力、嗜赌成性以及习以为常却屡教不改的恶劣行为,甚至是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这些情况,法院都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