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怎么收集哪些有力的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有力的证据收集工作可着重从以下几个关键角度展开:
首先是证实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重要证据元素,例如照片、录像、邻里见证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证词等等; 其次是证明另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关键性证据,如警方的报警记录、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诊断证明及相关伤势的照片等; 再者就是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通信记录、分居证明等相关文件; 最后则是关于财产问题的关键证据,如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房地产权属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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