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过错离婚制度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哪一方或者双方均不必严格地证明存在着明显的过失行为就能够主张离婚权益的法律制度。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离婚的合法理由主要是由于婚姻关系中出现了严重的感情问题,已经达到了无法挽回或修复的地步。 一旦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愿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便可选择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进行和平分手; 然而,若是有一方坚决反对,另外一方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保障自身的权利。 人民法院将依据多项具体标准,如因情感上的矛盾长期无法解决而导致的分居达两年以上、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等等,来全面评估并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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