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缺少材料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之时未能完整提供所需资料,则极有可能导致离婚申请无法得到顺利批准。
一般的法律规定中,当法院受理任何有关婚姻解除的诉讼请求时,必须要求当事人向其出示各类必要的文件,诸如起诉状、明确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结婚证书等来充分证实婚姻关系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关键资料的缺失,这无疑将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受理以及后续的审理工作进度。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之下,也存在着法院先行受理该案,并随后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资料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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