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拉卡拉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拉卡拉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错误执行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损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人民法院内设国家赔偿办公室,是国家赔偿的内部业务承办机构,并对外以人民法院名义作出决定。 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对执行有异议,填写执行异议书递交至法院。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1、立案审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人。 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要注意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拉卡拉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如果对举证明法院做出强的执行决定不满意,是可以再审的。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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