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材料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审理或者协商沟通的环节之中,用于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状况、财产分配以及未成年人抚养责任诸项事宜的各类凭证,即所谓的离婚证据材料。
例如,用以证明夫妇关系破裂程度的重要证据,诸如一方存在婚外情的微信聊天记录、遭受家庭暴力时所报案的公安部门记录等等; 明确财产状况的法律凭据,如同不动产所有权证书、银行账户流水账单等; 以及直接展现未成年人抚养条件的凭据,如同收入证明、与小孩的学习成长及居住环境相关联的各类文件资料等等。 以上这些证据都有助于法院或当事人在处理离婚事务的过程中,制定更为公正合理的裁决或达成满意的协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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