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没钱老婆想离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展开议论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这六项具体的条件究竟为何物。
倘若您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然而您却坚决反对,那么法院在做出离婚裁决时,其主要依据便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若无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存在,如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那么在首次提出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选择不予批准离婚。 但是,如果您的配偶坚决要求离婚,并且在首次判决未获批准离婚之后,经过一年的分居生活,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便应依法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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