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然而男方却持反对立场,面对此种情形,便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化解争议。
在这样的案件中,女方需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例如,如果男方有诸如重婚、与第三者同居; 对配偶施加家庭暴力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以及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行为,都将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在法院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会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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