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渴望结束婚姻关系,然而伴侣却坚决反对,那么您大可选择诉讼离婚这一途径来达成解脱。
在这过程中,您需要精心整理能够印证夫妻感情已然破裂的各项证据,如证实对方涉及到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家庭成员施行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等恶劣行径,抑或是拥有赌博、吸毒等习惯且屡教不改等情节。 这样的话,法院将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以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法奏效,则应依法批准离婚。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准许离婚的范畴:(1)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2)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合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此外,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应依法批准离婚。 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若双方又持续分居长达一年时间,在此期间,若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亦应依法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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