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双方有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缔结的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不希望这段婚姻走向终结,那么通过诉诸法律途径无疑是明智之举。
当法院处理离婚案子时,其裁决结果主要依据的便是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情感是否已经严重破碎,这就是所谓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则。 然而,如果不愿意接受离婚的一方并未触犯任何法定的重大过失行为,比如,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对配偶施行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等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法院通常会优先选择进行调解程序以期修补双方的夫妻关系。 若是经过努力调解无果,法院将会认真评估双方的实际感情状况,比如:他们是否因为长期的矛盾和冲突而分居达到或超过了两年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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