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一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一方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以各种理由反对离婚,那么欲离婚一方可选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解决此事。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对夫妻双方之间的情感状况进行深入分析,这是判断是否准许他们离婚的主要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例如存在重大犯罪行为或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 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 被判定多次犯赌博、毒品等恶劣习惯者; 以及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双方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等,且在进行充分调解后依然无果的,都应该给予离婚批准。 在此种情境之下,主张离婚的一方需竭尽全力收集各类有力证据,用以说明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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