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需要什么证明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若要将分居视作离婚的一项必要前提条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据材料:
首先,需要有一份明确表明一方当事人单独在外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此举可以证实该方当事人确实处于单独生活状态; 其次,需要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者农村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书面证明文件,详细阐述夫妻双方已经开始分居的现状; 再者,倘若有知情人士例如邻里街坊、亲朋好友等能够提供关于夫妻双方分居事实的确切书面或口头证词,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据支持;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曾经就分居事宜达成过书面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同样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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