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男方对于离婚表示强烈反对,那么您可以选择采取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此种状况中,您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以证明您与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严重破裂,例如若对方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者居住、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行为、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频繁参与赌博和吸食毒品等恶劣行径,均应作为您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法院将依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各自的陈述,来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有权进行调解工作,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进行调解程序; 如果经过调解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无效,应当批准离婚。 以下是可能导致调解无效并被批准离婚的几种情况: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 如果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则可依法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离婚。 在人民法院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判决之后,如果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超过一年时间,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应当得到法院的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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