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家庭太自私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审判机关在受理离婚案件之际,须遵循调解原则。
倘若经过调解无果并且证明情感确已破裂至无法挽回之地步,则应依法准许离婚。 若您认为男方家庭的自私行为乃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根本原因,那么您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此予以强调,同时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此种情况的存在。 然而,仅凭“男方家庭自私”这一单一因素未必能够构成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理由。 除非这种自私行为已经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例如涉及到对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者遗弃等恶劣行径,否则很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离婚的合法理由。 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审判机关将全面权衡所有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家庭责任的分担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从而做出公正而合理的裁决。 若您的情形满足法定离婚条件,那么审判机关或许会支持您的离婚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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