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悔离婚赔偿金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行为,或者因其他重大过失而导致离婚,那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将享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以确定赔偿金额,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过错程度的大小、对受害方所造成伤害的严重性、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并无固定的标准,而是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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