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对方同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得到男女双方的一致赞同才可进行。
然而,在采用诉讼方法进行离婚时,便无需征求对方对此事的同意。 具体而言: 首先,如若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的赡养环节以及财产分配方案达成共识,则可双方自行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证明文件、婚姻注册证书及离婚协议书面形式,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申请与办理。 其次,倘若仅有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对此并无同意之意向,则提出离婚倡议方可以在被告永久居住场所地的辖区内的法庭启动诉讼程序; 若男方或女方的永久居住地与其实际居住地发生冲突的话,应按照被告的通常居住地为准进行司法管辖。 在经过法院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断后,一旦确认破裂事实,便将判定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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