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女方的礼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父母给女方的礼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女方的礼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礼金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习俗给付彩礼金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赠与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则除对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各方的补偿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父母给女方的礼金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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