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起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前往立案大厅递交材料以供审核。 若符合立案标准,法院会为您立案。 若您与配偶分处两地,那么诉讼申请需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男方所在地提出。 在递交离婚诉讼申请时,务必准备好以下档: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副本三份); (2)本人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人证等); (4)结婚证。 2.在经过立案大厅审核并确认立案合规之后,法院会出具立案通知书。 请根据通知书上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仅需50元),法院会正式开始处理您的案件。 3.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将会把案件移交给民事庭。 此后,民事庭将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理案件后,会通过传票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参与诉讼。 同时,法院也会通知您按时参加诉讼。 5.当您和对方都到达现场后,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此属必经环节)。 6.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会做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决定。 判决结果主要依据双方之间情感是否破裂来判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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