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不同意,如何达到离婚的目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女方持反对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只需能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陷入无法挽回的境地即可顺利离婚。
在此情形下,无论是男女哪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请求,首先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则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对此类离婚案件通常会经过细致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同时,如果经鉴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望,那么法院将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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