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服刑人员离婚,有哪些方式可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下,被判处刑事处罚的个人与普通民众同等享有民事权益,这意味着针对服刑人士的离婚程序与普通民众的离婚处理方法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目前中国内地提供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 其一为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协商离婚; 另一种则为通过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离婚。 首先,对于与服刑囚犯协商离婚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双方愿意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相关事项均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正式的离婚协议后,便可前往二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考虑到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性,他们往往必须先向所在监狱提出离监申请,届时将由狱警负责安排,并陪伴当事人或协助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现场处理离婚事宜。 其次,关于针对服刑犯提出诉讼离婚的情况,此类涉及与服刑犯有关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若原告的常住住址与暂居住所并不吻合的话,则由原告的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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