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没有具体规定分居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实现离婚诉求,这意味着夫妻中的任何一位,只要对当前婚姻状况感到不满并希望结束这段关系,无论他们是否选择分居,都是完全可行的路径。
举例来说,如果夫妇俩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完全共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方面的问题,那么也是可以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分居时间的长久直接影响到是否具备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指出: 倘若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法院将予以批准离婚。 该法典同时规定: 若经由法院判令不准许离婚之后,双方再度分居满一年,且其中一方向司法机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视为满足诉讼条件,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相应裁决。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分居越长时间,越有为法院批准离婚创造有利环境的可能性,但实际上,法官的最终决定权仍然在于其对整个案件的综合权衡与评估。 换言之,即使已经达到分居年限要求,仍然存在可能被法官判定为不得离婚的情况,这同样是不可忽视的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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