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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是否可以立即取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很抱歉地告诉您,离婚手续并非立即就能够办理完成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之后,才得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获取离婚证书。
当您决定申请离婚之时,请务必向当地的登记机关提供如下的相关证明档:
包括双方的户口信息资料;
二位的居民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或村社组织出据的介绍信;
以及结婚证或是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另外,请准备好双方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
最后,离婚协议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婚姻登记机关将根据您们的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对于符合离婚条件者,在经过30天的冷静期且届满之后的一个月以内,婚姻登记机关将会为您颁发离婚证书,同时将原先持有的结婚证书予以注销。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若有任何一方在三十日内表示不愿意离婚,均有权利向该机构撤销已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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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