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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的新规定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当夫妻二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后,若女方希望将自己的户籍迁离现有的住所地,针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女性朋友们只需凭借手中的离婚证书,即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相应的户籍分户手续处理;
然而,倘若双方未能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而选择诉诸法庭,那么此时女方同样有权凭借法院所开具的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前往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相应的分户手续。
根据相关法规的严格规定,在法定离婚程序中,合法夫妻双方的户籍均可选择被分离出来,或者由其中之一转移至其他地方另行申请建立新的户籍本。
离婚当事人仅需携带原户口簿及法院裁决书或调解书等文件材料,便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户籍分离或迁移手续。
在此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将严格遵循法院裁决书或调解书的相关内容,依循户籍分离及设立新户口本的相关规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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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9: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