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与服刑中的配偶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正在服刑期内的人士,其享有与普通公民同样平等的法定民事权益,因此在处理婚恋关系时,与他们解除婚姻关系所面临的问题和程序,实际上并未与针对普通公众的离婚规定产生实质性的差异。
在中国,存在两大类的离婚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前往各级地方政府设立的婚姻登记机关,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妥善解决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事宜; 其次则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完成离婚之诉。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与服刑人员进行协商离婚——若有任何一方希望与正在服刑中的伴侣解决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就相关的子女抚育及财产分配问题达成共识,并详尽地记录在离婚协议之中,那么他们便可以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特定的程序申请离婚手续。 然而鉴于服刑人员身处特殊环境,他们通常必须事先获得所在监狱的批准,并得到管教干警的协助或由狱方出面协调婚姻登记机关于监狱内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2)与服刑人员展开诉讼离婚——当有任一方欲对正在服刑的伴侣提出民事诉讼,并欲结束其婚姻关系时,应向起诉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但倘若原告住所地与其常住地址并不相符,则应将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审理此案的主审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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