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可以申请强制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无论夫妻双方分居时间长短,均暂未实行强制性离婚政策。
然而,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仅提供了两种途径: 即协议离婚与诉讼形式离婚。 具体而言: 1.若两造能够就离婚事项、未成年儿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达到共识,则可由两方自行前往双方之一的常住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协商并签署离婚协议书从而完成离婚手续。 即便在此期间,两造并没有实际分居,也是能准许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 2.如若无法就上述关键议题达成妥协,其中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有权向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提交相关诉讼请求,启动单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程序。 倘若被告人所留下经常居住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并不统一,那么离婚案件将由被告经常居住地区域内的司法体系进行管辖负责审理。 若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其夫妇情感已破碎至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在此情况下,若无其他特殊原因,当夫妇们因感情失和导致长期分居两年以上,便可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已经严重破裂,能据此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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