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的社会中,夫妇离婚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可供选择,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当夫妇之间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的分配等达成全方面共识时,他们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无法就以上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争议。 首先,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 (1)协议准备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应该自行起草一份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其中需要明确规定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等事宜均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2)登记申请阶段。 在此阶段里,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结婚证以及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亲临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3)冷静期阶段。 自申请日开始,政府给出了整整30天的时间让任何人在这段时间内都可以选择撤销离婚申请。 这就是传说中的“30天冷静期”制度。 (4)审核和颁发证书阶段。 若30天期满,那么从31天算起直至第60天,夫妇两人必须再次前往民政机关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然后来看一下诉讼离婚的程序。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此步骤意味着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供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副本以及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 而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交的这些数据材料进行审慎研究,确认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若未能满足立案要求,则会告知申请人为何不予受理,同时列出详细的拒绝原因。 (2)调解环节。 这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预计可能产生以下三种结果: 首先,若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可以化解矛盾并达成和解,原告自动撤诉,诉讼程序也随之宣告终止; 其次,经调解,当事人之间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法院会依协议内容作出离婚调解书,这份调解书一旦送达即刻生效,从而终结夫妻关系; 最后,若调解无效,则应立即启动下一步诉讼程序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3)审判与裁决阶段。 即将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法官会以客观事实为基准,充分遵循法律原则,依法做出关于离婚事宜、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重大问题的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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