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失联,女方能否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法寻找到另一半男性的女方,仍有权对离婚进行起诉。
若女方希望在另一半男性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起诉离婚,她可首先以夫妻配偶之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丈夫为失踪人,待公示期限结束后,女方便可向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状,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原则,当一方被依法宣告为失踪人员时,另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且应当获得法庭的判决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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