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是否算自动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分居通常是指维持婚姻关系,但两人无需共享日常生活的状态。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并没有分居两年即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一概念并不存在于现实之中。 婚姻关系的结束只能借助两种途径来实现,分别为经过民政部门的正式离婚手续办理,或是由法院进行裁决或协商调解。 无论分居时长如何,它均无法自行解除已缔结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间因为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便可以被视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在诉讼过程中,若双方达成协议无果,法官应据此判定离婚许可。 只不过,如果分居并非源于感情问题,那么这项条例将不再适用于这类情况。 在人民法院做出不予离婚的最终判决之后,若是双方重新开始了一年以上的分居生活,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应该得到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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