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协议离婚3年了是否还能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达成协议离婚之后,当事人应明白,就“离婚问题”事宜再度提起诉讼已然不被允许。
协议离婚之后,夫妇二人已经依照法定程序领取到了离婚证书,而这一经过双方当事人公开且清晰表达之意愿向民政部门申领离婚证书的过程具有不可逆转性。 因此,协议离婚之后,就“离婚问题”本身而言,再次发起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已被排除在外。 然而,在协议离婚之后,针对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问题展开诉讼依然是可行的选择。 然而,若因履行协议而引发争议,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协议内容。 人民法院应当对此类案件予以受理。 倘若经法院查证发现协议乃是基于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而签订,那么将会撤销离婚协议; 反之,将判决另一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