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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到离婚判决书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经过由法院做出的正式判决后,您并不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值得肯定的是,不论是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书,还是作为法院裁定结果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它们所代表的法律效力都是同等重要且有效的。
这些正式文件均能有力地证明您与您的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结束,即已经被判定为离婚状态。
对于起诉离婚的相关程序步骤,我们可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您需起草一份明确具体的起诉状;
其次,请务必准备好支持您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
紧接着,将整合好的起诉状及其相关证据送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接下来,法院将会针对您的起诉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
在合法受案后,法院会尽快向对方发出含有起诉状副本的通知;
同时,法院还将安排适宜的开庭日期并向您及对方分别发出传票以确保各方准时赴约;
最后进入开庭环节,在此过程中,您与您的配偶均有权选择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为参与诉讼。
通常情况下,除非您有特殊原因,否则务必亲自出席庭审现场。
如若由于某些状况确实无法亲临,那么您须向法庭交付关于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
根据起诉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法院依法对包括是否准予离婚在内的各类关键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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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1: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