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提交离婚协议书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若采取诉讼形式进行离婚,可不必填写离婚协议;
然而,倘若选择采用登记形式进行离婚,则必须签署并提交离婚协议。 第一种情况,即在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配事宜达成共识的条件下,双方均应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到其中一方的长期居住地址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至于第二种情况,若双方无法就上述三项议题达成共同意见,那么希望离婚的一方则可以携带着本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诉讼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住所地的各家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司法审理过程中,法院如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将会依照规定做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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