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经过合法登记后所缔结的婚姻关系属于协议离婚的第一个受理条件。
此外,这一受理前提还需要满足“双方自愿”这个基本前提,也就是在面对离婚这个重大决定时,双方均无异议并表达出真诚且自愿的意愿。 最后,双方必须针对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方面有妥善的安排,达成一致的协议。 这里所谓的“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问题在事先有良好的预期,并在此基础上达成相关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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